科技成果鉴定流程
一、 项目受理:
1、实行谁下达项目由谁受理的原则(属于国家科技攻关、86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重大项目先报送项目下达单位审批,或由该部门委托教育部、农业部或湖北省科技厅主持和组织鉴定。
2、自选项目中重大成果项目可报湖北省科技厅、湖北省教育厅、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成果专利处审批、鉴定。
3、共同完成的协作项目由第一完成单位申请鉴定。
二、科技成果鉴定的办理程序
(一)鉴定申报
科技人员在完成了科技研究工作后,对于取得的成果需要聘请专家组织鉴定的,可以申请鉴定。在申请鉴定时需要准备如下材料:
1、计划任务书或计划合同书复印件
2、工作总结报告(2000-3000字),按以下格式撰写:
(1) 项目来源及研究目的;
(2) 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3) 主要研究过程;
(4) 主要研究成果概述;
(5) 成果的应用情况和经济及社会效益分析;
(6) 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
(7) 完成单位排名及课题组研究人员名单。
3、技术总结报告
包括技术方案论证、技术特征、总体性能指标与国内外同类先进技术的比较、技术成熟程度、对社会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的意义、推广应用的条件和前景、存在的问题等基本内容
4、测试分析报告及主要实验、测试记录报告(包括原始记录)
5、中试报告(较大面积的试验、示范报告)
6、产品(或技术)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
7、产品质量标准草案(国家、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或技术操作规程建议草案)
8、部、省级法定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
9、省、部级定点查新检索部门出具该成果的国内外检索报告(湖北省科技厅定点的检索单位是省科技情报所和省农科院科技信息所)
10、用户应用报告(需加盖用户公章)至少3份以上(请核实有关数据)
11、反映科研工作和成果水平的发表或未发表的论文和其他报告等附件
12、准确的完成单位(不包括一般试制加工单位及一般协作单位)和主要完成人员名单(按成果所作贡献大小排序)鉴定前应无知识产权争议。
上述资料和有关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引用文献资料和他人技术必须说明来源,材料文件必须打印、装订成册。共三份
13、填写并打印《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一式4份;
14、评审专家名单1份(格式见附件二,会审推荐鉴定委员会专家名单9人、函审推荐7人,其中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1人,制成表格,表格涉及项目有:号、鉴定会职务、姓名、单位、所学专业、现从事专业、职称职务、联系电话。专家应当从具有鉴定资格的高级职称的技术或管理专家中挑选,被鉴定的单位不能从本单位聘请专家。
15、以学校名义对鉴定组织单位写一个鉴定申请,红头。
16、会议鉴定请准备鉴定多媒体演示文稿;函审鉴定需要提供科技成果鉴定函审表五份。
(二)鉴定形式
会议鉴定 函审鉴定 检测鉴定
(三)形成鉴定证书
组织鉴定单位在召开完科技成果鉴定会后,请完成单位填写《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的有关栏目,并和测试报告、鉴定意见、专家签名一起作为底稿,进行审查。审查完成后,在《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的主持鉴定单位意见栏和组织鉴定单位意见等栏签署意见并领导签名,编上鉴定证书号后,凭底稿打印《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若干份(份数比参研人员略多即可),经主持鉴定单位盖章完成鉴定程序。